在某個國家,國會成員有10名。有著所謂的首席議員、次席議員、以及三至十席議員。
首席議員擁有提出方案的權力,所提出的方案將由所有的議員(包括自己)表決看是否採納。
表決就是以投票的方式進行,超過半數才算通過。若是沒有通過,將視為胡亂提方案。
要知道,有權力就有責任,做為首席議員的人若是胡亂提方案,會被踢出國會殿堂,失去再當議員的資格,並抓去做苦力,失去自由。
如果首席議員真的犯了胡亂提方案的錯,則由次席補上,三席也將變為次席,四席也將升為三席。
也就是說,少了首席的國會,每個議員將自動升格一等,於是就有了新的首席,此時再繼續由新首席提案,以進行表決。
但是國會成員也因此少了一人,直到下年度選舉時再補滿至10名議員。
不過下年度的事歸下年度,今年的事要今年就解決,不會等到明年。
事實上,10名議員分別是這國家的10個行政區的代表。
本年度剛好有個行政預算案要分配給這10個行政區做為地方建設的經費。總預算為100億,而且以億為最小單位做分配。
問題來了,假設現在國會裡還有10名議員,而您是首席議員。您該如何提案,才能為自己的行政區爭取到最多的經費?
譬如說,你可以提出自己所屬之行政區配給100億而其他地區0億。
但是當你提出這種方案時,是一定不會通過的。
你又可以提出每個行政區均分,也就是各獲得10億。這種分配法或許會通過,但題目是要問希望能替自己的行政區爭取到最多的預算。
10億會是最多的嗎?有別的分配方案可以被通過又能讓自己代表的地區得到最大利益麼?並請附上您的理由。
PS.
1. 能當上議員的人都很會算計並處心機慮地幫自己所屬的地區爭取經費,而且也懂得明哲保身。
2. 得票超過半數是指大於半數。
3. 當主席的其實可以跟其他議員解釋自己提出之分配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