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A君,在將到達桃園站時被發現死於復興號廁所裡,被勒死的
口袋裡的車票顯示是樹林->中壢,因此
死亡時間推估是在11:43(該班列車抵達樹林的時間)到
12:01(該班列車抵達桃園的時間)之間。
相關嫌犯:甲乙兩女,和A君有情感糾紛。
甲:A君老婆,得知A君有外遇,為此而大吵過。
和死者搭乘同班列車,車票是樹林->中壢
證詞:在樹林上車,在列車抵達鶯歌站時遇到A君,
A君在11:55接到電話後就沒再回座位過。
乘客證實A君在列車抵鶯歌(11:52)後,甲坐到A君旁
且甲到桃園之間都沒有離開過位子。
乙:A君外遇對象,不滿A君遲遲不和老婆離婚。
和丙約12:30在內壢火車站,相約出遊
車票是板橋->內壢平快車,
證詞:11:30分上車,在12:00打電話給丙,發現在同輛列車上,
因此問了車廂編號,過去找他,之後一直和丙在一起。
丙:乙好友,不認識A君。
車票是台北->內壢平快車,
證詞:11:19分上車,丙在12:00打電話給我,發現在同輛列車上,
我跟他講了我所在的車廂,列車剛過桃園他走進我的車廂,
之後一直和乙在一起,12:13抵達內壢。
其中只有犯人說了謊,犯人是哪位呢?
甲乙丙都有不在場證明,他是怎麼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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