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主題:三胞胎的不在場證明
(破案期限:2005年8月15日)
由以下四點可以知道,兇手是蔡羽華。
一、……二弟蔡羽華坐在床邊的矮凳上喝啤酒。
二、蔡楓華:「…我在途中還跟郵差聊過天,他剛剛把我們這一區的郵件分派完畢。我
走到家門的時候,老二繞道從左後方的廚房門進來,…」
三、在大門前廳處,小茶几上面堆了幾封信,最上面的郵戳沾了一圈環形水漬。
四、王大嬸:「發生事情之後,我們四個人一直都在這裡。這個房間唯一一次有人離開
,就是我下樓開門讓你們警察進來。」
首先由郵戳上沾了一圈環形水漬看來,曾經有人到廚房端了一杯(罐)飲料(也可能是
水或者是酒)來喝,且順手把從信箱裡取出的幾封信放到茶几上。因此,才會在郵戳上
留下一圈環形水漬。不過,為什麼會沒有留下任何容器呢?
當兇手是蔡羽華時,正好能夠說明為何從事發到警察來到之前,無任何人下過樓的情況
下,蔡羽華的手上會有著啤酒的原因。也能夠解釋,他為什麼會特別繞道到房子後方的
廚房門進屋。
如此可以推測,事實上蔡羽華早就回到家,並且將此容器帶上了二樓父親的房間。正巧
看護不在房內,便臨時起了殺意。事後,他趕忙下了樓,佯裝剛到家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