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Tangpk 於 星期日 一月 09, 2005 11:00 pm
死者:A君,在將到達桃園站時被發現死於復興號廁所裡,被勒死的
口袋裡的車票顯示是樹林->中壢,因此
死亡時間推估是在11:43(該班列車抵達樹林的時間)到
12:01(該班列車抵達桃園的時間)之間。
相關嫌犯:甲乙兩女,和A君有情感糾紛。
甲:A君老婆,得知A君有外遇,為此而大吵過。
和死者搭乘同班列車,車票是樹林->中壢
證詞:在樹林上車,在列車抵達鶯歌站時遇到A君,
A君在11:55接到電話後就沒再回座位過。
死亡時間變成11:55~12:01
乘客證實A君在列車抵鶯歌(11:52)後,甲坐到A君旁
且甲到桃園之間都沒有離開過位子。
由此可知甲不是兇手
乙:A君外遇對象,不滿A君遲遲不和老婆離婚。
和丙約12:30在內壢火車站,相約出遊
車票是板橋->內壢平快車,
證詞:11:30分上車,在12:00打電話給丙,發現在同輛列車上,
因此問了車廂編號,過去找他,之後一直和丙在一起。
丙:乙好友,不認識A君。
車票是台北->內壢平快車,
證詞:11:19分上車,丙在12:00打電話給我,發現在同輛列車上,
我跟他講了我所在的車廂,列車剛過桃園他走進我的車廂,
之後一直和乙在一起,12:13抵達內壢。
丙因不認識被害者所以沒理由去殺人
可能殺害A君的人只剩下乙──他的情人
時間為乙打電話給丙到她去找丙之間 12:00~12:01
去丙的車廂時正好遇到甲,就順手殺了他
之後裝做若無其事的樣子去找丙
所以在證詞裡根本找不到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