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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本次主題:三胞胎的不在場證明

發表 朱朱 於 星期日 七月 24, 2005 11:46 pm

本次主題:三胞胎的不在場證明
(破案期限:2005年8月15日)


由以下四點可以知道,兇手是蔡羽華。

一、……二弟蔡羽華坐在床邊的矮凳上喝啤酒。
二、蔡楓華:「…我在途中還跟郵差聊過天,他剛剛把我們這一區的郵件分派完畢。我
  走到家門的時候,老二繞道從左後方的廚房門進來,…」
三、在大門前廳處,小茶几上面堆了幾封信,最上面的郵戳沾了一圈環形水漬。
四、王大嬸:「發生事情之後,我們四個人一直都在這裡。這個房間唯一一次有人離開
  ,就是我下樓開門讓你們警察進來。」

首先由郵戳上沾了一圈環形水漬看來,曾經有人到廚房端了一杯(罐)飲料(也可能是
水或者是酒)來喝,且順手把從信箱裡取出的幾封信放到茶几上。因此,才會在郵戳上
留下一圈環形水漬。不過,為什麼會沒有留下任何容器呢?

當兇手是蔡羽華時,正好能夠說明為何從事發到警察來到之前,無任何人下過樓的情況
下,蔡羽華的手上會有著啤酒的原因。也能夠解釋,他為什麼會特別繞道到房子後方的
廚房門進屋。

如此可以推測,事實上蔡羽華早就回到家,並且將此容器帶上了二樓父親的房間。正巧
看護不在房內,便臨時起了殺意。事後,他趕忙下了樓,佯裝剛到家的樣子。

發表 super king 於 星期三 七月 20, 2005 12:42 am

兇手是:1. 馬慈芬

關鍵推理:

  黃羅探長懷疑的對象是馬慈芬。

  馬慈芬的後院漆黑一片,這件事不但她自己這麼說,連找到槍的警員也如此表示。況且,連英俊還宣稱馬慈芬的家裡燈火通明。

  在屋裡燈火通明的情況下往窗外看,幾乎不太可能看得見屋外暗黑中的任何事物。作過實驗即可知道這個現象。換言之,馬慈芬聲稱自己看見王松明躺在窗外池邊,這擺明是在說謊。

  真相是馬慈芬槍殺了王松明後,趕緊跑回屋內,然後開始她那尖叫演出的騙人技倆。原來王松明查帳之後發現她已盜用公款達一年之久。

答對人數:58人
那58人真厲害!

發表 super king 於 星期日 七月 17, 2005 11:50 pm

(破案期限:2005年7月18日)只剩一天而已,不如等待答案

[推理]等你來破案

發表 J+W 於 星期六 七月 16, 2005 8:25 pm

這個網站不錯歐!

這次的題目--死於非命的財會經理(7/18破案)

http://www.ylib.com/author/christie/case.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