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J+W 於 星期日 三月 06, 2005 7:48 pm
四、中世紀教會:
西元1582年,羅馬教皇格勒格里十三世根據意大利醫生利里奧在1576年提出的方案,對儒略曆做修正,每4年閏年一次(366天), 逢百(對世紀年)不閏,逢四百又閏(使四百年內少閏三次),其餘為平年。因此,比儒略曆又少了三天,一年平均長度為365.2425日,與回歸年僅相差0.0003平均太陽日而已,約每3300年才相差一天。
同時,利里奧醫生也推算出當年春分日已延後10天,故教皇下令自 1582 年10月4日之後,隔天便是10 月 l5日(10月5日至10 月 l4日這十天就此憑空不見了),使春分回到3月 21 日附近。這就是格里曆,也就是現在通用的公曆。
格里曆首先推行於天主教國家,隨後是東正教、新教、英國及其殖民地,最後是亞洲的日本、中國等,但至今仍有許多國家,如中東回教國家,不用此曆法,我國是民國成立後採用的,稱此新曆為國曆、西曆或公曆,而稱舊曆為中曆或農曆。
格里曆的年長度為365.2425日,和回歸年仍略有誤差,一萬年後,節氣的時間將比現在提前數日。另外,格里曆中將月亮週期忽略,所稱的「月」與天文現象無關,而年的首尾,月份的排列,更不具有任何意義。
五、中國:
中國以農立國,歷代朝代都使用以月亮運行為主的陰曆,但先民早已注意到太陽對一年四季及農作的影響,於是觀察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從太陽運行到最南方的冬至開始,在二個冬至之間,將一年分成二十四份,並依當時氣候變化與週遭環境給予二十四個適當的名稱,稱為二十四節氣。
由於節氣是實際測定太陽位置而定,只要太陽運行到黃道經度15的倍數之剎那,就定當時的日期為某節氣。因此每年節氣的陰曆日期都會變動,但大致和現行格里曆的日期是符合的,例如清明節,約為現行格里曆的四月四日或四月五日左右。由於節氣係根據陽光回歸而定,其名稱也能真實反映當時的氣候變化與週遭環境,故沿習數千年,為我國農民作為農耕行事的依據,又通稱為農曆或農民曆,此種曆法實為陰陽合曆,即同時兼顧太陽和月亮的運行。
古代以冬至為歲首,並於立春時由皇帝親自耕田祭祀,故有「吃完冬至湯圓就多了一歲」的說法。後來改為包含「雨水」的月份為農曆一月,當月的朔就是一月一日農曆新年。
實用上以天文觀測計算每月朔(新月)的日期,朔為初一,到下一個朔的前一天為一個月,包含三十天者為大月,二十九天者為小月。此太陰月在一年中的次序應以本月包含的中氣次序定之,由於太陰月的月序較太陽月為短,因此太陰月中有時無法包含中氣,這個未包含中氣的月就稱為閏月,並借用前一月稱為「閏幾月」。
一年有365.242199天,一個朔望月有29.530589天,我們以一年除以一個月得到一年有12.3682664717個月,換句話說一年有十二個整月又多了0.368...個餘數月,這多出來的餘數累積到十九年將可以多出七個月,因此農曆每十九年必需有七個閏月修正才能符合實際天體運行,而這也就是十九年有七閏,俗稱「三年一閏」的由來了。
以上僅簡略介紹農曆閏月的方式,實際上農曆的規則還包含干支紀年、干支紀日,非常進步,為我國歷代所用。以下略舉我國歷代曆法沿革:
古曆時期 <<夏小正>>是中國最早之曆法,<<堯典>>說夏朝已經有閏月制度,但恐怕當時以366日為一年,和實際天象差數頗大
中法時期 漢武帝太初年開始中國一直自己改革曆法,中法時期一直維持至清初改曆.此時期中最大改革為唐武德三年將戊寅元曆改用定朔及清順治二年改用定氣
中西合法時期 清曆以湯若望的<<新法曆書>>為基礎,康熙年間始編<<曆書考成>>,此時期以西方數據改善中曆
西曆時期 辛亥革命以後,改用西方格里曆
曆法著作 作者 轉變
乾象曆 劉洪(東漢) 近點月週期
景初曆(泰始曆) 楊偉(魏) 食限,食分
元嘉曆 何承天(南朝,宋) 定朔
大明曆 祖沖之(南朝,宋) 歲差
皇極曆 劉焯(隋) 二次差等間距內差法
大衍曆 一行(唐) 初虧食甚復圓推算法
統天曆 楊忠輔(宋) 測定回歸年及其消長
授時曆 郭守敬(元) 三次差內插法弧矢割圓術(球面三角)
時憲曆 湯若望(清) 改平氣為定氣